广州俱乐部3个亿不再归还?中超引援调节费不应该是个谜

2025-01-11

(此为旧著,聊博一乐)

久古

1月8日,某知名平台披露,除了程序员曾经退还的近亿元(一说8000万)之外,广州俱乐部剩下的3亿多引援调节费“或许不再归还”了,原因就是俱乐部当初与中国足协签订了一个“引援调节费使用协议”。报道一出,坊间大哗。

报道称,协议有一条重要条款,即协议期内如果广州俱乐部(前恒大)退出、解散,或者被取消在中国足协的注册资格,后者将不再给广州俱乐部补贴青训费用,双方的协议也提前终止。意思是说,如果那啥,钱就没了。

这个报道的信息量极大,想说的话也千头万绪,这里只挑几点个人认为特别重要的来说。如果报道属实,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回应。

第一、引援调节费的征收、用途以及相关管理规定,在此不作涉及,但不代表没有人还在追问。想问的是:这笔钱的管理程序是怎样的呢?

第二、足协与广州俱乐部签订这个协议的目的和初衷是什么呢?一句退出、解散或被取消注册资格,协议提前终止,几个亿的钱说没就没了,这是个平等的协议吗?如果是,理由是什么?如果不是,为什么要签?

第三、足协是只与广州俱乐部签订这样的协议、还是所有缴纳了引援调节费的俱乐部都分别签订了?如果是,与其他俱乐部签订的协议内容都一样、还是各不相同?如果不一样,能公开吗?

第四、假设协议内容都一样,据当年的媒体报道,已经缴纳的引援调节费共有16.99亿元,具体如下:

广州4.23亿元、国安3.78亿元、申花0.78亿元、天海2.26亿元、泰山0.1亿元、大连人3.91亿元、深圳0.01亿元、海港1.49亿元(注:未缴)。8项合计14.56亿元,与16.99亿元有2.43亿元的出入,这要么是计算有误,要么与当时的汇率有关,在此不作讨论。

想问的是:如果只给广州俱乐部退了1亿左右,而俱乐部没退,理由是什么?剩下的13个亿左右的钱呢,在哪?如果其他几家俱乐部也退了,能否公布明细?

这两天,随着广州队的解散,引援调节费的话题比较火热。有球迷曾天真地认为,只要足协归还引援调节费,广州队就不会解散。现在谁都知道了,广州俱乐部差的不是几百万、几千万甚至是几个亿的问题,而是80个亿。原因就是当初的股东投入俱乐部的钱,全都是以借款的形式支付。只要俱乐部没还,账上就一直存在一笔80个亿的应付。即便足协归还,4个多亿也只是杯水车薪。再说了,股东现在经营困难,就算足协退还,俱乐部恐怕也不能动用这笔钱。

但如上所述,引援调节费涉及到8家俱乐部,除了海港未缴纳,其他7家全都全款缴纳了。至少,对于上赛季资金极为困难、并因此多次被国际足联下发转会禁令的国安来说,3.78亿元应该可以解决问题了吧?哪怕像已经解散的深圳俱乐部,0.01亿也是真金白解呀,哪能说没就没了呢?不是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吗?比如进了国库?

同理,海港俱乐部1.49亿想不交就可以不交,不需要一个解释吗?这个引援调节费难道真的这么神秘,说不得?说不清?让它就此变成一笔糊涂账甚至永远是一个谜?那可是十几个亿人民币啊!

再多说几句的是,如果足协当初只与广州俱乐部签订协议,根据俱乐部“子还父债”的原则,作为管理部门,也应该承担同样的义务而不会“赖账”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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